大数据会计学院全体教师:
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,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、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、能力和责任,学院决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制定的《教师数字素养》教育行业标准(标准号:JY/T 0646—2022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目的
深刻理解《教师数字素养》标准的核心内涵与要求,主动适应数字时代教育变革,将数字素养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,全面提升学院教师队伍数字化教学能力与水平。
二、学习对象
全院教师(含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)。
三、学习内容
教育部《教师数字素养》教育行业标准(标准全文见文后链接)。
四、学习形式与时间安排
学习形式:采用“个人自学”与“教研室集中学习研讨”相结合的形式。
时间安排: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。各教研室须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上报学院备案,至少组织2次专题研讨并做好研讨记录。
五、学习资源获取
《教师数字素养》标准原文:附件:教师数字素养.pdf
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6/s3342/202302/t20230214_1044634.html
请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,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成效。
特此通知。
大数据会计学院
2025年 5 月 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