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课堂行为规范准则

发布者:教务处发布时间:2025-08-14浏览次数:21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教师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是师德形象的直接体现,是教书育人的必备素质,是课堂教学规律的内在要求。特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,请各位教师要严格遵照执行。

1.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,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,并提前熟悉教学环境。

2.上课时着装得体,女教师化淡妆,不穿奇装异服,不戴太显眼耳环等饰物。

3注意文明举止,首次上课要向学生做简要自我介绍。

4.每门课第一次上课时,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考核方式等,使学生系统了解课程。

5.教师应提3分钟进入教室,做好教学准备工作。

6.课上不得随意离开教室、特殊情况(须经教务处审批)不得坐着讲课。

7.授课期间不准接打电话。要准时上课,不提前下课,不拖堂。坚决杜绝迟到、误课等教学事故。

8.在上实训课(含上机课、室外实践等实训课)时,教师应严格维护实训纪律,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9.有校外教学需要的,需上报教务处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,如不经批准私自带学生离校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10.请人代课或调课必须提前提出申请,须经教务处审批,不得私自进行,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11.任课教师,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表和平时成绩考核表。(平时成绩考核,参照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进行加减分)旷课扣5分,迟到扣2分,早退扣2分,睡觉扣3分,吃东西扣2分,玩手机扣5分,不服从教师管理扣10分,学生迟到或者早退10分钟视为旷课。

12.组织学生靠前就坐,前三排不应出现空作为。

13.教师可视范围内出现玩手机,睡觉等明显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出现,教师没有管理、不作为。

14.任课教师学须带教材、课程标准(电子版)、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表(电子版)、教案(电子版)、课堂考勤表、课件

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课堂行为规范的教师,视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