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
一、教务管理科职责  

(1) 制定并修订教学运行管理制度文件;  

(2) 统筹专业建设规划,组织新专业申报与动态调整;  

(3) 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审核、修订及教学标准制定;  

(4) 监督落实各专业教学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;  

(5) 编制校历、课程表等教学时序文件;  

(6) 统筹教学运行调度,包括排课、调课、停课及教室资源调配;  

(7) 管理学生选课系统与选课流程;   

(8) 运维教务管理系统,保障数据安全与系统稳定;  

(9) 定期组织召开教学运行协调会议; 

(10) 统筹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审核;

(11) 协助处理教学运行突发应急事件;

(12) 开展教学运行数据统计与分析;

(13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考务管理科职责  

(1)制定并完善课程考核管理制度;

(2)建立考核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,组织评估及反馈改进;

(3)统筹全校常规考试及社会性考试安排;

(4)开展考风考纪建设与诚信教育宣传;

(5)承办国家级/省级标准化考试;

(6)规范考试材料归档,分析数据并形成报告;

(7)建设维护标准化试题库,制定更新与使用规范;

(8)规范试卷印刷、保密、分发及销毁流程;

(9)负责标准化考点资质申报、维护及升级;

(10)维护学生成绩档案,规范学分认定;

(11)组织毕业成绩资格审核;

(12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教学质量科职责  

(1)制定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估体系,推动标准落地执行;

(2)实施学期初、中、末三期教学检查与督导,跟踪问题整改;

(3)组织学生评教、教学督查组巡查,汇总反馈评价结果;

(4)统筹重点专业、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;

(5)举办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与展评,推广优秀教学经验;

(6)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培育、评估及省级以上成果推荐申报;

(7)调查处理教学事故,推进教风建设与师德师风教育;

(8)策划职业教育活动周等主题项目,展示教学质量建设成果;

(9)规范教学档案分类与管理,保障档案完整可查;

(10)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,提升教师教学水平;

(11)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过程管理、验收及成果转化推广;

(12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实践教学科职责  

(1)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,推动执行;

(2)监督实践教学计划实施,检查实验、实习、实训等环节质量与效果;

(3)统筹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与管理,推动资源共享与利用;

(4)参与新建实验室项目的论证、审核及验收,确保符合教学需求;

(5)建立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台账,规范设备登记、使用及维护管理;

(6)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,督促隐患整改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;

(7)统筹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组织、指导及成果推广;

(8)制定教材建设规划,完善教材选用、审定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;

(9)负责教材立项评审、编写指导及使用质量评估工作;

(10)协助做好教材征订、发放及余缺调剂管理;

(11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