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(第41号))第八条和《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九条规定“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不得重新入学。”
根据上述规定,拟对王维笑等同学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
公示期:2025年10月27日——2025年10月29日
联系电话:0311-87566663
教务处
2025年10月27日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(第41号))第八条和《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九条规定“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不得重新入学。”
根据上述规定,拟对王维笑等同学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
公示期:2025年10月27日——2025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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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