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尊重学生个人志趣与学习自主权,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,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及《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长、党委书记任组长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。
组长:张晓辉、董慧
副组长:秦若宁、韩自清、姚铁宜、杨姗姗、施永茂、解明宇
委员:刘峥、林立忠、李跃辉、曹衷阳、赵丽君、孟凡刚、刘洪庄、康晓玮、楚卫党、刘锋、范会杰
二、转专业范围
本次转专业面向2025级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三、转专业工作原则
(一)总量控制原则:转专业工作以保障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,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原招生计划数、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5%,且每班人数不超过40人,不增设行政班。
(二)公开公平原则:转专业考核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择优录取。考核方案须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,考核结果全校公示。
(三)集中办理原则: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受理转专业申请,逾期不予办理。
四、转专业基本条件
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1次专业,申请转专业时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。
依据《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符合文件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,且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者,可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鼓励学生转入校企合作班,校企合作班培养方案与普通班存在差异,学生需补修相应课程并承担额外教学费用。转入后不得调回原班级,且仅限同一年级内调整。
五、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学生申请(2026年3月16–18日):学生向所在学院申领并填写《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,附相关证明材料(如特长成果证明、医院诊断证明等),需本人签名并附家长意见。
(二)转出学院审核(2026年3月19–20日):转出学院审核材料,签署意见后,填写《二级学院同意专业转出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2),连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(纸质版+电子版)报送教务处。
(三)资格复核与考核(2026年3月23–27日):教务处复核资格,协同财务处审核费用缴清情况,协调转入学院组织考核。
(四)审定公示(2026年3月30–4月1日):教务处汇总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,通过后在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(五)结果公布与报到阶段: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结果。学生按通知办理报到、学费结算等手续,学籍信息由教务处统一更新。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,由转入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监督,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者,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附件:
教务处
2026年3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