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讨室管理规定

日期:2025-04-02点击率:680


    为规范研讨室使用秩序,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,营造专注高效的研讨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使用范围与基本准则

    1.  研讨室仅限师生开展学习研讨、课题研究、学术交流等与教学科研相关的活动,严禁用于聚会、娱乐、自习等非研讨性质的活动。

    2. 使用期间须举止文明,讨论交流时控制音量(以不干扰室外及相邻区域为限),避免喧哗或制造其他噪音。

二、设施与环境管理

    1. 爱护室内设施,严禁擅自移动、拆卸、刻画桌椅、电子设备等物品;不得拖拽室外家具进入室内。

    2. 严禁携带食品、有色饮料入内;保持室内整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。

    3. 使用完毕后,须清理个人物品及垃圾,将桌椅归位,关闭灯光、空调及门窗,确保环境整洁有序。因物品遗留导致的遗失或安全问题,由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。

三、违规处理

    1. 违反本规定且情节轻微的(如音量过大、桌面未清理等),由工作人员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。

    2. 再次违规或情节较重的(如携带食物入内、擅自移动设施),暂停研讨室使用权限1-2 周,并通报所在学院或部门

    3. 恶意损坏设施、占用场地从事违规活动或拒不配合管理的,取消研讨室使用资格3 个月,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  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和补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图书馆

2025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