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读者凭人脸识别进入馆内,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管理。
二、选书时应有序取放,阅毕不借的图书需放回原架位或指定还书箱,禁止乱堆乱放。 办理借阅手续时,须当面检查图书是否存在缺页、污损、勾画等情况,如有问题立即告知工作人员登记处理;未提出异议的,后续发现损坏将由读者承担责任。
三、续借仅限 1 次,续期 30 天,续借需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办理。
四、借书限额和期限:教师 5 册,学生 1 册,借期 30 天。逾期未还将收取图书滞纳金 0.1 元/天。所借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,可提前办理续借手续。
五、如遇寒、暑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可在假期过后7日内还清,否则按超期处理。
六、查询图书:通过图书馆的 OPAC 检索系统,按照书名、作者、主题等关键词查找所需图书的馆藏位置和索书号。电子目录检索系统操作简单,方便快捷,能够帮助读者快速定位所需图书;借阅图书:找到图书后,使用自助借还书机办理借阅手续。
七、爱护图书,请勿撕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和遗失等,未经允许不得将图书私自带出,违者按《图书损坏、遗失及盗窃处理规定》处理。
八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入馆,严禁烟火,不乱丢垃圾,不大声喧哗打闹,背包自觉存放至存包处,不带零食或有色饮料进入馆内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九、因人事关系脱离学院、退学和毕业的读者,办理手续时应还清所借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