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宿舍文明建设的积极性,增强学生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意识,创建文明和谐、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文明宿舍评比条件

(一)卫生达标。参评宿舍在学年考核中,被评定为“卫生达标”宿舍。

(二)遵纪守法。宿舍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宿舍成员无纪律处分。

(三)勤奋学习。宿舍成员勤奋好学,没有旷课迟到现象,自觉遵守作息时间。

(四)团结向上。宿舍成员思想进步,积极参加学校、院、班组织的各项活动;成员之间团结互助,集体荣誉感强。

二、文明宿舍评比程序

(一)学生发展处按照各学院卫生达标宿舍40%的比例,分配申报名额。

(二)各学院根据检查评比情况,提出文明宿舍的申报名单。

(三)由宿管老师、学生会生活部、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,对申报宿舍的卫生及其它方面进行检查评定,按20%的比例评出文明宿舍,总体情况较好的班级,可适当加大评比比例。

三、文明宿舍评定细则:

(一)宿舍卫生成绩占总分的60%,其中宿管老师检查成绩占40%,考评小组抽查成绩占20%。

(二)纪律及其它方面的成绩占总分的40%,其中宿管老师对宿舍的评定占20%,辅导员对宿舍的评定占20%。

四、奖惩措施

(一)文明宿舍是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的重要条件。

(二)文明宿舍成员在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。

(三)学校对荣获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予以表彰,并给予物质奖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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